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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瑛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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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简介

 谢瑛,南京专业资深离婚律师。中国法学会会员,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婚姻财富传承事业部主任。曾获得南京市律协授予的年度南京律师优秀业绩奖、南京广电集团授予的*受听众喜爱的律师等荣誉称号。

  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,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理论与实践,对于婚姻法、民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房地产法等均有深入的研究。在执业期间,办理了大量的婚姻纠纷案件,谢瑛律师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,以其律师专业的素质及女性独到、细腻的洞察力,非常成功的处理了离婚纠纷中涉及的较为疑难复杂的大宗财产、房产纠纷、公司股权等财产分割、子女抚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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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内容
时下流行第三类单身
发布时间:2009-04-06 点击率:6695

来源:TOM 

   有这么一群人,他们是成年男女,但他们既不结婚,也不同居,而是组成一种新型的单身集团,即第三类单身。第三类单身者不结婚、不同居,而与一名固定的、忠诚的异性保持密切关系,同时依然生活在各自“小家庭”内。跟人数众多的同居者不同,他们就是不愿跟心上人组成一对,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。他们是放单的恋人,在英国被称为“分居共过”,在法国被称为“半同居”,还有一个更形象化的字眼,叫Solo(原意是独奏、独唱)。

第1类:不婚半同居

刘先生今年41岁,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。像法国俗语所说:“给热水烫过的猫看到冷水也怕。”现在的他虽然有一个固定的情人,却不愿意结婚,两人保持一定的距离,各人在各人的家里过日子。刘先生始终坚持认为,结成伴侣意味着失去对自己命运的驾驭;放弃一部分个人追求,也就是失去自己。现在这个时代讲究的是寻找自我,谁也不愿失去什么,大家寻求两人生活的好处,也不舍弃单身生活的优点,这样就产生了分居伴侣关系。

记者语:这种新兴恋爱方式既能享受不婚的悠游自在,又能兼容爱情,是坚持不婚主义者的最佳选择。“只需要悱恻缠绵,绝不要柴米油盐,有共同的生活经验,绝不用共同的房间……”台湾歌手黄舒骏这首老歌描述的幸福理想,亦成为不少婚内solo族的家庭规范。solo一族通常过着“五加二”的生活,即工作5天双方各自生活,只在周末两天共居一处,“要天天相恋,不要天天相见”成为这一新兴族群的爱情新主张。

第2类:不婚不同居

林景和女友阿美大学毕业后,开始了忙忙碌碌的上班生活。两人每天从早上工作到晚上,除了每晚睡前通通电话和周末见见面外,平常基本上没有任何时间来相处。阿美曾几次抱怨这样的生活,但苦于经济压力,也无计可施。而林景也希望通过自己的辛勤工作,能早日赚到钱买房子,最终能够和女友拉埋天窗。

记者语:这种两人相恋又形不成一对的生活,是有其经济和感情上的原因的。随着学习年限的延长,就业年龄的推迟,许多青年愿意住在父母家,还依靠父母抚养。据统计,15~25岁年龄层的青年76%住在父母家。至于找到工作的幸运儿,他们忙于爬社会的阶梯,还无心成家。这些年轻的成年人可以有一名爱情伴侣,但是爱情伴侣只占用有限的时间和不多的空间,于是,在婚姻与同居之后,又慢慢出现了第三条道路――Solo。

第3类:婚内分居

小文新婚一周便开始了“婚内分居”,虽处同一屋檐下,夫妻俩却拥有独立的卧室。“平时是朋友,周末是夫妻”,年轻的小夫妻如此定位理想中的婚姻生活,且乐在其中。崇尚自由、追求个性……如今,城市里越来越多的未婚、不婚、已婚男女跃身其列,成为solo生活方式的忠实拥泵。

记者语:据调查,崇尚solo生活方式的大多为30岁左右的青年男女,他们有较高的文化知识、理想的职业,为兼顾爱情、婚姻、家庭、事业而选择“solo”。现在不少正处于热恋之中的准夫妻也早早达成共识,一旦共同生活就选择“solo”,以契合现代“速食化”的工作、生活节奏,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或避免婚后可能出现的危机态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