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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瑛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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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简介

 谢瑛,南京专业资深离婚律师。中国法学会会员,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婚姻财富传承事业部主任。曾获得南京市律协授予的年度南京律师优秀业绩奖、南京广电集团授予的*受听众喜爱的律师等荣誉称号。

  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,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理论与实践,对于婚姻法、民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房地产法等均有深入的研究。在执业期间,办理了大量的婚姻纠纷案件,谢瑛律师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,以其律师专业的素质及女性独到、细腻的洞察力,非常成功的处理了离婚纠纷中涉及的较为疑难复杂的大宗财产、房产纠纷、公司股权等财产分割、子女抚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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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内容
先予执行申请书(2)
发布时间:2009-01-13 点击率:3041

先予执行申请书
申请人:(写明基本情况)
被申请人:(写明基本情况)
请求事项:
  (写明先予执行的金钱的具体数额或财物的名称、数量、规格等)
事实及理由:
  1、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;
  2、申请人先前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被申请人给付之诉;
  3、申请人确实存在困难,如不先予执行,将给申请人生活带来很大困难,甚至无法维持生活和经营;
  4、被申请人有一定的履行能力;
  此致
        ΧΧ人民法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:
        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