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 » 新闻中心 » 遗嘱继承 » 实用指南 » 生前借款未归还 死后遗产来清偿
搜索 类型:
  律师推荐

谢瑛律师
手机:13913837195
QQ:596726854(工作QQ)
微信:13913837195
邮箱:13913837195@163.com
分类列表


律师简介

 谢瑛,南京专业资深离婚律师。中国法学会会员,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婚姻财富传承事业部主任。曾获得南京市律协授予的年度南京律师优秀业绩奖、南京广电集团授予的*受听众喜爱的律师等荣誉称号。

  谢瑛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,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理论与实践,对于婚姻法、民法、合同法、公司法、房地产法等均有深入的研究。在执业期间,办理了大量的婚姻纠纷案件,谢瑛律师秉承对客户认真负责的精神及敬业严谨的工作态度,以其律师专业的素质及女性独到、细腻的洞察力,非常成功的处理了离婚纠纷中涉及的较为疑难复杂的大宗财产、房产纠纷、公司股权等财产分割、子女抚 ...

详情  
文章内容
生前借款未归还 死后遗产来清偿
发布时间:2009-02-22 点击率:4608

 
  
 
    9月1日,福建省永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遗产纠纷案,一审判决吴某父母在继承吴某的遗产范围内对吴某生前2万元债务向王某承担清偿责任。

   2007年5月,吴某向王某借款2万元,并于当日向王某出具了借条。今年3月,吴某因故死亡,2万元借款分文未还。王某拿着借条找吴某父母讨要借款,要求以吴某生前未领取的工资偿还债务。吴某父母则认为人都死了,什么也没有了,遂拒绝还款。王某无奈,以吴某父母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

   法院审理后认为,吴某生前向王某借款2万元,有吴某亲笔出具的借条为凭,债权债务关系明确,其死亡后应由继承人吴某父母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。